督军院的职责也进一步明朗,开始承担国家军事战略和军费制定角色,中央军府参谋院军费制定权力被取消,汉军、禁军、驻防军和商军各级将领任免权力统一集中到督军院,同时规格降到军备院和军机院等级,原有权力一律移交督军院。
对刘协而言,这种权力地移交不过是左手移交到右手,但对大汉的中层阶级而言,这种权力地移交还是非常客观的,毕竟也拥有了一定的参政权力。至少大汉皇庭和大汉帝国国民院想要完全修改《汉律》都是不太可能的。
大汉帝国国民院的组织工作由荀负责,而诸葛瑾提为右治略公。大汉帝国国民院的完全建立还需要很多年,也需要摸索,刘协也没有完全的把握,首先采取的方式在天京城等各州郡级城市居民中进行国民选择工作,并没有立即把选举权交给所有子民,而是允许国民拥有选举权,国民范围暂时在学者、技师、医师、民商,其后又增加新的律师职业。普通子民还是不具备选举权,这需要时间慢慢适应。
实际上,即使这样也历时五年,大汉帝国才诞生第一批大国民,这些大国民吵吵闹闹五年后,才选举出六十二位第一批大国民代表,在这些大国民代表中,刘协通过景山基社和教廷控制的人就有四十个人。
刘协很清楚,只要自己地子孙想要彻底改变大汉帝国的性质。回归封建君主集权制并不是不可能,至少军队掌握在他的手中,但这个回归过程是艰难,一代帝王已经无法完成,甚至想要强行更改,就可能引发全国各个利益集团的抵抗。大汉帝国国民院、中央法院和中央治略府都代表着帝国不同利益的群体。一个帝王想要完全把权力收回来,他将面对多少反对势力。
而景山基社和道教教廷的存在。使大汉帝国国民院等商人、学者等中产阶级、贵族阶级、农场主阶级想完全掌握帝国也是根本不可能的,包括皇室在内的这些利益集团最好的生存办法就是各自遵守自己定下来地规则,不要轻易想撬动其他利益集团的权益,当然皇帝可以随意撬动周边甚至较远区域国家的利益,只要符合帝国主要利益集团的需求,能够盈利的战争非常容易发动,只要对方足够富有,能够让各个集团变得贪婪,而皇帝想发动不盈利的战争就很困难。
这才是真正帝王平衡之道,刘备那种平衡之道只是无聊帝王的游戏,一个不小心就把自己搞下台,在官僚集团内部搞平衡是迟早要翻船的,只有摸准各个利益集团的要求,为他们量身定做一套游戏和平衡规则,才是帝王应该做地事情。
大汉帝国皇帝刘协正式进行加冕仪式,荣升为道教教廷的教皇,大汉帝国不再设教主一职,而对罗马和中亚等国将设置教主一职。
大汉帝国皇帝的权力进一步集中,实现了对军权和宗教权力的进一步管辖,是帝国化的进一步优化,而国家治理权力进一步移交给治略公,三治略公的人选将由大汉帝国国民院选举产生。在全国行政单位上,为了方便帝国地管理,增加省和镇两个单位,每省设治略院,骊州分为南骊、鲜卑两个州,由中央治略府直接管辖。
金山地域从骊州分化出来,规划为金州,由中央治略府直接任命管辖,新发现地藏州同样规划为直接管辖。
计划中,印度半岛将规划为印度省。中亚地区规划为波斯省,西伯利亚地区规划为北寒省,省级单位在中央治略府的定义中即附属地区,为大汉帝国重要地象征,由大汉帝国皇帝委托当地权力组织进行管理。只需向中央治略府缴纳两成总赋税即可,并向大汉帝国各州商社开通优惠贸易政策。
镇级单位采取大汉帝国拥有子民自己选择治理单位,设镇长、镇治略从事、镇武官三名主要官员,镇治略从事由各地治略台任命。镇武官由中央皇庭任命。三人治理镇集,不设下级官员,镇设集市,需设置道殿,由道殿负责镇内子弟教育。这里所谓的镇长根本没有多少权力,他主要权力就是代表国民选择国民代表,负责协调子民之间的民事纠纷。
其实关键的位置在于,子民必须根据《汉律》和《新道德经》的标准选择镇长,镇长一旦选出就将成为国民,国民每五年选择各州大国民。大国民每十年选择一次大国民理事,大国民理事每十年选举中央治略府三大治略公。
由于道教掌握着国内唯一地报纸印发权力,刘协确信,只要自己想控制,三治略公还是将由自己说了算,而且某种程度,他们是国民选择出来的,抹消了大汉皇帝控制三治略公,进行管理国家的本质情况。
当然。好的情况就是,三治略公和中央治略府时刻处于中央皇庭和大汉帝国国民院地监督下,他们想要腐败的几率是非常低的,对一个帝国来说,管理者奉公职守,不发生贪污情况是最重要的事情。
帝国民主的本质精神就是国民选择符合帝王需要的三治略公,但他同时又迈开了民主的脚步。
大汉帝国用了三十年的时间终于从传统中国的帝王制走向了二元君主制帝国,这是刘协认定的方向,也许再走上三十年。大汉帝国地二元君主制帝国会走向一个更稳定的二元君主制民主帝国。
中央皇庭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