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读书 > 虐心耽美 > 科娱之王 > 第四十七章:比试

“没事,你就试试!”看着钟逊一脸苦涩的模样,杨妙龄不知为什么心里很是开心。

真是无奈!

钟逊看看面前这个年轻人,叹口气,摇了摇头,准备答应下来。

此时场地中间围了起码十几个人,大家都知道发生什么事情,也都在等待钟逊回答。

从古至今,比试是最有吸引力的活动,比如足球,比如篮球,都是很吸引人的目光。

这里的人全是演艺圈的人,对艺术上的比试自然更感兴趣。

就这时候,看见钟逊摇头,以为他要拒绝。

瑞斯笑了一下,抢先说话:“如果你答应现场表演,我也一起助助兴。”

这句话一说出来,人群哗的一下热闹起来,起哄道:“答应他。”

“三个人一起比?”钟逊更是苦涩。

“我是助兴。”尽管瑞斯说的委婉,说是助兴,可三个小号手凑一起,又不是正常演出,只要有号在手,谁愿意被别人比下去?

到那时候,想不比都不行。

杨妙龄在钟逊身边轻笑:“就这么决定了,我去帮你拿号。”

之前钟逊吹的小号质量一般,用来演奏还行,但用来比试就会差上许多。毕竟演奏,对于乐器的要求也很高。

所以杨妙龄就直接转身,去给钟逊拿很好的小号。她可是希望钟逊可以表现的很好!

虽然她现在并没有和钟逊说清楚,只要他能够入了那几个老总的眼,就可以到她的巡回演唱会当嘉宾了!

所以现在这个场景,根本就容不得钟逊拒绝……

瑞斯笑笑:“我得出去,我的号在车里。”

随后瑞斯也是慢慢往外走。

刘可则是早已经准备好了小号,一手握住小号,一手轻轻摩挲,稍有点紧张。

瑞斯的名气可不是钟逊可以比拟的,他已经是在音乐圈内屈指可数的乐手,可是最为顶级的乐手,和他同台竞技,刘可自然有一点小紧张。

既然决定斗号,杨妙龄出去拿小号,那宣安娜就站了出来,拿着话筒说话:“请大家坐下,让开舞台给三位艺术家。”

但凡聚会,多是志同道合或是有相同目的的人凑一起瞎热闹,比如商业会谈或是私人派队,出来混都不容易,没谁愿意在这样场合和别人比试什么。

也就是说,聚会上难得看见比试,更何况是小号比试,就更是罕见了!

所以大家都很配合,主动退到客厅四周,让出中间最宽敞的位置。

宾客陆续往四周走让,很快客厅中间就已经留出了空地。

这个时候,杨妙龄走了回来,钟逊从杨妙龄手中接过小号。

“谁先开始?”瑞斯问刘可。

刘可是挑战者,自然由他开始。

冲正前方观众微微俯身示意,然后吹起小号。

他吹的是一首脍炙人口这个世界的名曲《哈衣莫斯》,可以说只要是听过小号的人,就没有不知道这首歌的。

这是首福歌,是赞美曲,被许多音乐家、许多歌手以各种方式演绎过。刘可吹的很稳,第一个音阶的声音稍低,沉缓慢稳吹奏第一小节。可是片刻后,第二小节吹完,直接一个高亢的尾音在房间里惊响,惊响大家的耳朵,也惊响彼此的心灵。

公平来说,刘可吹的非常棒,在乐曲进入副歌部分之后,声音越来越高,表现的越来越精彩。

连续吹出双吐音,三吐音,并即兴发挥,让乐曲多出许多变化,增添表现力。

最后吹出一个超长音,高亢悠长,完美收尾,将这首福歌演绎的恰倒好处。

在他酣畅淋漓的表演之后,掌声雷动,宾客都很捧场。

甚至比刚才钟逊吹小号时的掌声多多了。

钟逊吹的是宾客们没听过的歌曲,而且吹的时间很短,不能尽兴。虽然吹的好,但是没有共鸣。

在这一点上,刘可占了许多便宜。他吹的这首脍炙人口,加上刘可专业级的现场演出,直接带动起大家情绪,反响激烈。

等他表演结束,连钟逊都跟着鼓掌,确实是吹的好。

不过,掌声只响了五秒钟,在第六秒的时候,刚刚鼓掌完、面现微笑的瑞斯拿起小号,以一个高音开头,压下掌声。

号声长久,将掌声越压越稀,待掌声完全平息下来,在号声中,瑞斯冲大家微笑,稍缓一口气,以长连音开场,好像不用呼吸一般。

一个音阶一个音阶的接连跳出,没有停顿,一直吹了好长一段曲子之后,声音稍微一收,开始演绎整首歌曲。

既然是比试,刘可吹什么歌,他就吹什么歌。

因为对这首歌太过熟悉,就好像钟逊对原世界那些脍炙人口的歌很熟悉一样。随便怎么吹都可以。

所以,他的演奏要更随兴一些,更自由,有更多的即兴表演。

他和刘属于爵士乐,确切说,他俩都是爵士乐铜管演奏家。在钟逊的原世界里,爵士乐起源于非洲,在美国形成独特的音乐风格。主要是黑人在玩,以铜管乐器为主,多是乐队形式演出。

因为流动性比较强,钢琴不方便搬运,主要乐器是铜管、吉他、鼓等。

但是在这个世界,华夏对于爵士乐的却也丝毫不弱!

爵士乐有多种流派,好象摇滚有许多种类一样,其中有一种自由爵士,基本就是即兴演奏。

由钢琴弹出几个和弦,定下调子,号手们就得各显其能,完成接下来的音乐。

这种风格用来比斗最是适合。

现在,瑞斯就是按照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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