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案子后来又发生了剧情式逆转。
由于法医当时尸检时,发现死者身上分布了数处伤口,有些是生前造成,有些是死后造成。其中有几处重创是生前造成的,那样的伤口足以导致正常人重伤昏迷不省人事,不可能再有力气冲到马路中间。按照肇事者说辞,死者突然冲出马路,被他的车子撞到明显是不符常理。
不过仅凭以上一点,不足以证明死者不是死于这场交通事故。于是法医又提出了第二点,法医检测到死者真正的死因是颅内出血,死者头部有处凹陷,部分毛发掉落,通过创面以及伤口形状,像是被铁榔头之类的硬物击打后造成,显然这种伤不可能是车祸中导致的。
另外,通过对死者腹部的一处伤口来看,那是死者死后大约一个小时左右,被硬物撞击后形成,然而撞击力与飞驰车辆撞击时产生的力度显然有很大差距。另外,死者身上有几处擦伤,程度也并不严重,通过以上几点来推测,死者像是死后被人放置在车头上,然后凭借车子猛然刹车形成的惯性将死者甩出去在掉落地面造成。
交通事故演变为刑事杀人案,当时转交到了刑罪手上。然而事发地段刚好不在监控范围内,案发现场又是人来人往的马路上,即便是当时留下线索,也被破坏了。但是他们还是发现端倪,那几日没下过雨,环保部门也没清理过那地段的马路。但尸检报告中显示死者大失血,然而事故案发现场遗留下的血迹很少,所以他们有理由相信,死者是死后被人带到这里,再伪造成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