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读书 > 耽美宠文 > 何处望神州 > 第九十五章:治国之道

高乐见三人都没有异议,便继续招呼他们喝酒吃饭。

可这时除了慕容灵还在自斟自饮,李小飞与鞠仁善哪里还喝的下去酒。

高乐冲着李小飞举杯:“小侯爷、李大侠,咱们公事归公事,这酒还得继续喝,咱们要公私分明”

鞠仁善连忙举杯示意,李小飞慢慢端起杯子:“国相大人一片苦心,在下佩服,不过如此一来,岂不是人人都要过苦日子了?可这城中的众多肉摊又作何解释?”

慕容灵也放下杯子想听听高乐的回答。

高乐咂了口酒:“啧,我高昌是小国寡民,要想大家都有饭吃,无非就是种田放牧经商,这肉也只能贵族和外来客人能买,或者用货物交换,只有这样才能让贵族的钱有地方用,钱用出去了才有作用,你们能明白吗?”

慕容灵自己又满上一杯致敬:“国相苦心维护这高昌的温饱确实不容易啊,在下敬你一杯。连买东西都要被限制资格,想必其他的律法也会很严”

高乐点头举杯一饮而尽,长舒了一口气:“确实如此,高昌国制定的律法,从贵族到百姓穿衣服鞋子和出行都有各种明文规定,对了,百姓不能聚众,聚众超过三十人以上的便要问罪。当然国王犯法也与百姓一样处置,我们的高昌王一年也只能宴饮四次,每季一次,纳妃不得超过三人。各级官员也只能娶一个老婆。这便是高昌国”

李小飞和慕容灵听的目瞪口呆,愣在当场,中原寻常百姓都有许多妾室,何况官员与皇帝。

二人不禁笑了起来,李小飞说:“国相大人事无巨细都要如此限制,大家岂不是都会恨你了?”

高乐双手朝上抱拳一拱:“这是高昌建国之初便定下的,只不过我认真执行罢了,一切都是为了大家好。小国寡民若不节制禁欲,那就离败亡不远了。就算是被全国的人憎恨,我也不在乎。”

李小飞和慕容灵不得不佩服起高乐来,酒席过后,便自觉跟着雄狮卫队的人到了军中。

一路上李小飞总是试着与士兵们搭讪,但无人理会,到了营中,这一小队的队长忍不住说话了:“军中不可随意喧哗”

说完便给二人发了盔甲长矛,带着二人在营门口看守营帐。

李小飞怀里还揣着一些从候府装来的干果,趁人不备便故意撒在地上。

果然来了几名士兵把干果捡了起来:“随意丢弃废物,当鞭刑三十”

李小飞本以为他们会捡起来吃掉,不想却要换来一顿鞭子,于是大叫冤枉:“这是我拿出来晒得果干,再晒一晒吃起来岗,却发现昨天吃果干的两名士兵的人头已经挂在营门口了。

一名官员正在训斥这军营中的统领:“秃发统领,你营中士兵违反禁令偷吃禁品,你这统领也罪责难逃,来人,鞭刑五十”

说罢,便有几名雄狮卫队士兵将这秃发统领拉出去一顿抽,五十鞭子抽完,鲜血淋淋,人已经起不来了。

李小飞看不下去便上前去扶那统领:“东西是我给的,吃点东西便是违反禁令,还要杀人,这是人干的事吗?你们要杀要剐就冲我来!”

那官员冷笑一声:“你要不是外国人,早就被砍头了”

李小飞慕容灵二人看的目瞪口呆,其余的士兵都低着头不敢说话,那官员又扫看了众人一眼:“记着,这高昌国的律法是至高无上的,各位要铭记在心,万万不可再触犯了,下一次便是株连全家了”

李小飞把那秃发统领慢慢扶进了营帐,慕容灵摸了下背上长刀准备拔刀,却被旁边两人拉住了手。

这两人在他手心比划了几下,慕容灵便轻轻把手放了下来,这二人比划的是什么,其实慕容灵也没猜出来。

慕容灵也去营帐帮秃发统领治伤,却被秃发统领制止了:“不可,不然又触犯律法了”

一旁的士兵偷偷抹眼泪,又瞅了瞅帐外,小声对慕容灵说:“你们快出去,脱岗了统领又要受责罚”

二人恨恨不平出了营帐,继续守卫,一晃便过去几个月。

且说长安城破之日,向大虎因受了伤从马上跌落到了河沟里,反而因祸得福逃的一命。

向大虎一路乞讨到了洛阳,便去找韩王刘简。

来到王府门口,却被守卫当成要饭的乞丐打发了一些馒头便要轰他走。

向大虎被他们架住只得大喊:“韩王殿下,我有慕容太师和李太傅的消息”

这话一说出,守卫径直把他塞进路边鄂马车拖去了城外。

原来这几个月来不断有人冒充从长安逃出来的人去王府报信领赏,不过全都被向小宇识破。

守卫把向大虎扔在路边:“别来冒领赏钱了,这年头骗子又多又傻”

向大虎忍着伤痛大吼:“我向大虎可以讨饭,但绝不会冒领赏钱,二位只需要帮我传个话,告诉王爷,慕容太师和李太傅往西逃了出去,没有战死!”

两个守卫笑了笑:“别演戏了,下一步你一定要说只要你带路便能找到他们了”,毕竟前面来的那些人不是说二人战死自己代为掩埋就是二人现隐居何处等等,今天这向大虎只不过是其中之一。

向大虎又吼了出来:“我不知道他们现在在哪里,我只知道他们带了四十多人往西冲了出去还活着,你们把这个消息告诉王爷便好,我自己会走回巴郡的”

守卫们这才仔细打量了一下向大虎,一看浑身的伤疤:“看来你倒像是真打过仗的,行吧,咱们回去替你把话带到”

状态提示:第九十五章:治国之道--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
http://www.520dus.com/txt/xiazai1876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