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读书 > 强强耽美 > 神宠十三宫 > 第12节

千陌急了,抓住他的手臂道:“我不知道爷爷是怎么想的,但无论如何,你都是我的叔父,是诸神山庄的二少爷,身份尊贵得去了,怎么可以没有名字?爷爷好面子,拉不下脸来,我给你取名字,谅他也不会说什么。就算他要反对,如今他已经闭关修行去了,等他出关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那时整个修真界都知道诸神山庄的二少爷叫诸神浩淼,他也无可奈何。”见自己叔父仍不为所动,千陌佯装委屈道,“若叔父不肯答应我,就是不喜欢我,我……”之后的话不知道怎么接下去,一双凤眼直乱转,不一会儿就凝聚起了一层水汽。

叔父见他潸然欲泣的样子,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终是叹了口气,摸了摸他的头,道:“我怎么可能不喜欢你。”

他怎么可能不喜欢他——他必须喜欢他,他给了他一切,如果他不喜欢他,他……他还有人性么?

书上说,修行越深,人情味就越淡。可他这个不能修真的废物,却是早就泯灭了人性的。

这是可悲,还是讽刺?

千陌对他难得的亲昵动作有些受宠若惊,半晌才反应过来,讷讷道:“这么说来,叔父是答应了?”

他却目光一敛,收回了手,拿起被千陌丢在一边的书,旁若无人地看了起来。

叔父……

每当他看书的时候是千陌最心酸的时候,他明明不能修真,却极爱看有关于修真方面的书。虽然他什么也不说,可是千陌知道,他的心里是不甘的,但这不甘他又不愿别人看见,于是整天整天地将自己关在屋里,一遍又一遍地按着书上操习。千陌怕打扰到他,更怕触动到他敏感的自尊心,因此白天基本上都往外跑,以恶作剧来发泄心中的苦闷。还是婴儿时期的时候叔父就跟他生活在一起,他看到叔父受的委屈,又怎会不难受?

所以今天他才会问默连,“我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让他真正快乐起来”。

我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让他真正快乐起来?

看着叔父几近坚韧的面颊,千陌暗暗下定决心:“叔父,我一定会找爷爷要到华阳晶石的。”

华阳晶石——传说以它筑基的人哪怕是个白痴也能迅速提高修为,即使在修真界数量也不多。作为修真界第一大山庄的诸神山庄自然有珍藏,可是千陌却不敢贸然去取,因为华阳晶石一般都是渡劫的时候用的,诸神昊天将其看得极为珍贵,珍贵到哪怕知道华阳晶石或许可以帮自己的二儿子筑基,也不曾拿出来试过。

看书的人仿佛没有听到似地,脸上没有任何波澜,只是眼眸越发深邃起来,透过书,不知道看到了哪里。千陌是真心为他好,他一直都知道,他甚至因为他还拥有了名字。诸神浩淼——真是个好名字,和他,却一点也不适合。波澜壮阔,包罗万千么?千陌终究不了解他,他对他的好只会让他陷入两难的境地。将近四十年来他不曾奢望的名字凭千陌一句话就轻易解决——即使这个名字现在只有他们两人知道,可他相信千陌可以做到“整个修真界都知道诸神山庄的二少爷叫诸神浩淼”,他对他的承诺,从未失言过。

他对他是如此的好,他怎么能不喜欢他,又怎么能不更加恨他!

再不愿承认,他也知道,诸神千陌所拥有的,他永远都不可能得到。这个自他们出生之日起,就已经注定了。

他是天之骄子。

而他,表面再如何光鲜,也不过是从骨子里就开始腐烂的废物。

正文 针锋相对为蓝颜(下)

夕阳西下,霞帔漫天。微风习习,偶尔有飞鸟掠过,留下寂静的剪影。

突然,一个白影迅速穿过半空,绕了一圈后又转了回来,慢悠悠地停下,定睛一看,却是一个身穿白衣的孩子站在一柄两米多长的巨剑上。那孩子约摸十岁,丹凤眼,唇红齿白,此时意气风发,更见俊俏,一身出尘的的白衣穿在他身上,竟也显出了几分贵气来——不是诸神家的小少爷又是谁?

“我终于学会了!”千陌高兴地从巨剑上跳了下来,面上是掩不住的喜悦——两年了,也亏得他身上那股不服输的劲儿,当“诸神家的小少爷学不会御剑飞行”这句话在外面传得沸沸扬扬时,他仍不放弃,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学会了。

一直陪着他练习的诸神长勋也松了一口气,颇有一种为人父的骄傲,且不说其他,光是他这股任性般的坚韧,就令诸神长勋十分欣赏。有这样的品质,就算千陌有再多的缺点,也不会坏到哪里去。

两年前,千陌残忍地处死了那两个嚼舌根的奴仆在诸神山庄还是引起了轰动的,诸神长勋作为少庄主,自然“狠狠”地教训了千陌一顿,千陌顽固,打死也不肯认错,诸神长勋拿他没办法,最后只有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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