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读书 > 重生耽美 > 阁下 > 第29节

“不要和丽兹比猎鹿,哪怕她比你小,还穿着裙子。”王太后对孙儿辈还是有所偏爱的,至少这种话她不会对王储说。

平时看上去毫无存在感的伊丽莎白小姐,在上了马之后就像是变了一个人,眼神犀利,射箭果决,在身经百战的骑士、猎犬以及狩猎随从的衬托下,一袭红裙如火的她依旧是最显眼的那个,举手投足间的飒爽英姿,帅到让人合不拢腿。

说好的尽受欺负的白莲花一般的小可怜呢?摔!

身为国王的女儿,哪怕是名义上的私生女、王储的女侍官,伊丽莎白小姐该受到的教育也是一样不差的,甚至她比大多数贵族小姐们都优秀,还努力。

只不过伊丽莎白小姐平时堤过低调,又有强势的玛丽小姐冲锋在前,这才给人造成了一种伊丽莎白小姐是透明人的错觉。唯有与她一起狩猎时才能明白,她也是正儿八经的国王的女儿,虽沉默寡言,却心有一片海的那种。

奥古斯特在这种情况下,自然不会自取其辱的硬要比试。毕竟他此前七年是个傻的,骑射是最近一年才练起来的,他要想赢过伊丽莎白,除非开挂。

挂君有个响亮的名字——拉斐尔.莫蒂默。

“你想怎么赢?”

“不赢。不丢人就行。”奥古斯特还没那个脸真靠作弊去赢自己的堂妹,他只是不想太丢人。

“……”拉斐尔对奥古斯特的不争气充满了深深的无奈,却又有点想笑,“好吧,如果你只是这个要求,那你完全可以自己满足自己。”

“欸?”

在狩猎开始之后,奥古斯特很快就明白了拉斐尔的意思。

首先,骑士们名下的猎物数量都会算成领主的,奥古斯特只用骁勇善战的骑士长安德烈一人,就可以把现场大部分养尊处优的贵族比成渣渣。

其次,鹿园里的鹿大部分都是人工圈养的肉鹿,存在意义和家禽差不多,本就是为了养大后再吃掉的,平时被仆从喂惯了,根本就不怕人类;鹿本身又经历了一夏天的牧草投喂,以及冬季来临前疯狂的坚果脂肪储存法,大部分都胖的跑不动;再加上有骑士在一边掠阵,驱散鹿群,逐个击破,那么多人围住一只鹿,傻子都能狩猎成功。

奥古斯特遇到了好几回这样的傻鹿,无论奥古斯特带人靠的多近,鹿都很少有跑的,还有一只甚至傻乎乎的朝着奥古斯特就横冲直撞的跑了过来,撒娇求投喂。

奥古斯特:……

虽然想也知道,理查二世这次连三岁大的王储都带来了,更不用说那些穿着大裙子连走路都困难的贵族小姐们,从一开始猎鹿之行就注定了是一场哄小孩和淑女玩的游戏,鹿园里肯定是没有任何危险动物的。但没有危险,和主动送货上门,还是有区别的吧?

幕后的准备团队敢不敢走点心?!

第26章

然后,奥古斯特就下马和傻鹿斑比玩了个爽。

至于说好的猎鹿……那是什么东西?我也不知道欸。这一定是鹿星人的阴谋!玩到最后,奥古斯特甚至生出了养这头鹿的冲动。

高大的骑士长一直沉默的陪在奥古斯特身后,时刻警惕着周围,生怕有别的猎物突然冲出,工作量比奥古斯特在马上时多了不少,却也不见他抱怨,或者出声催促奥古斯特离开。直至奥古斯特真的要领这头鹿回去了,骑士长这才不得不开口进行劝阻。

“为什么?”公爵阁下问。

“如果我们把它带走,那他的爸爸妈妈找不到它了,会着急的。”骑士长这样柔声回答,生怕破坏了年幼的公爵的童心。

早就没童心的奥古斯特回了骑士长一个眼神死的表情:“我看上去像是那种很好哄的七八岁小孩吗?”

“不,阁下,您今年九岁了。”

“……”再拆台咬你哦!

拉锯战僵持不下,骑士长最后只能道出了真正的原因:“这是肉鹿,养它有点丢脸。”

鹿一直到现代都是可食用的肉类,只有一部分品种才是禁止捕猎的保护动物。事实上,英国的专家甚至曾因为国内的野生鹿太多,而鼓励过猎杀野生鹿群,用以保护生态平衡。在还没有迪士尼、没有《小鹿斑比》的中世纪,对于大部分贵族来说,这些肉鹿和家养的鸡鸭其实没什么太大区别,只是一种瘦肉更多、油脂更加细腻的高级红肉而已。

家长会给孩子买小猫小狗当宠物,但是很少买小牛小驴当宠物,对吧?肉鹿的印象就属于后者。

兼之贵族这个特殊群体一直都是吹毛求疵又闲的蛋疼的,连别人在不同的舞会上穿了同一条裙子都会开讽,就更不用说是奥古斯特这种情况了。

奥古斯特低头,摸了摸一点攻击性都没有、还很喜欢他的傻鹿,最后在骑士长心疼到差点就说出“管别人怎么说呢,你想养就养吧”的前一刻,奥古斯特点头同意了,打消了养眼前这头傻鹿的想法。

如果奥古斯特只代表他自己,他可以不畏人言,甚至是去直接怼那些贵族,我就喜欢养,怎么了?但他如今并不只代表着他自己。奥古斯特是黑太子唯一的儿子,是嘉德骑士团未来的主人,是格洛斯特、布里斯托尔以及剑桥三郡的领主,他不能让他们因为他的一些无意之举而遭受非议。

决定了之后,奥古斯特就立刻起身离开了,免得自己后悔。

傻鹿没搞清楚状况,还追着奥古斯特跑了一会儿,被侍从几经驱赶才依依不舍的停在了树林边,直至一直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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