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读书 > 虐心耽美 > 沐血枪锋 > 第九十三章 一招制敌

思考远不及行动来的有效!封恪决定先试试看再说。

伸手将这破澜枪握住,刚一入手,抢身上传来的森寒之气便让封恪打了个激灵。

那是种带着阴冷的寒意,只有见多了鲜血的武器上才会蕴酝。

好一把饮血凶兵!封恪暗赞。

而后,手臂一发力,将长枪拔出。

“锵!”

一声如凤枪吟响彻,紧接着封恪便感到一阵压力。

重,太重了!

由于封恪人矮,握枪的部位在后半段,虽说破澜枪只有四百斤,可是加上长度的话,握在手里的感官绝对不止!

封恪赶忙双手齐用,这才勉强稳住。

双臂猛力一震,长枪连晃都没晃,这让封恪苦笑,果然是抖不开啊。硬弹枪虽然也有一定的弹性,可是和纯粹的弹枪还是不能比的,以封恪如今的臂力想要将这破澜枪抖出枪花,简直是痴人说梦。

好在封恪也就是试试,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

将破澜枪拿在手中细细端详,偶尔拼尽全力挥舞两下,封恪的心中却是在权衡着利弊。

良久之后,封恪心下一横,缓缓握紧了手中的枪杆。

他已然决定,就选这破澜长枪了!

在他看来,有石珠在,自己的力气增长绝非寻常人可比,别看现在只有一千一百斤,可自己也才初入蜕遗而已,谁又能说的准自己达到造血乃至通脉境时的臂力会是多少呢?没准到时这杆长枪将是最适合自己的存在。

主意一定,封恪不再拖沓,扛起破澜枪就欲向外走去。

“慢着,那杆枪本公子要了,你再另外选择一件吧!”蓦地,一道冷厉的声音传来,带着浓浓的命令口吻。

封恪脚步一顿,随声看去,只见一名少年站在自己身后不远的地方盯着自己。

少年体态修长,一袭锦绣长衫显得颇为儒雅大气。俊美妖异的脸庞上,一双丹凤眼精光闪烁,为他增添了一股子阴柔的气质,与他的穿着有些不符。脖颈微扬,一副颐指气使的模样。

这少年封恪认识,正是那王家的天才王锷。

如果说在这一百人中谁最恨封恪的话,除了秦笠以外,就要数这王锷了。前者因为封恪只得了个大力散,后者,则是硬生生被封恪挤出了丹药的奖励名单!

无疑,此时的王锷就是来找茬的。否则这里的兵器何其之多,又怎么会偏偏和封恪看上同一件,还是那种十分偏门的兵刃。

与封恪不同,对于他们这种豪门天才来说,无阶顶级的兵器算不上多么稀罕。

此刻时间已经所剩无几,如果封恪按照他所说交出破澜的话,那就真得随便找一件兵器凑数了,等于白白浪费了次机会!

清楚对方的险恶用心后,封恪懒得理会,径直朝仓库门口而去。

“喂,你而聋了吗,没听到本公子说话吗?”王锷呵斥。

封恪恍若未闻,步履从容地迈步向前。

“不识好歹的小畜生。”屡次被无视的王锷彻底愤怒,话音一落,便不由分说的向封恪疾冲而去,妖异的脸庞上勾起一抹阴冷的弧度。他打算给封恪一个永生难忘的教训,以报军考中的一箭之仇!

保持警惕的封恪当即察觉到身后的异变,眼中厉芒闪过。

多说无益,封恪迅速转身,左脚向前迈出一大步,屈膝,成弓步姿态,而后手中破澜长枪猛刺而出。

嗤!

枪尖划破空气,犹如一条迅猛探咬的毒蛇,在王锷喉前半尺处稳稳停住!后者右拳紧握高举,却不敢有丝毫妄动。

一击制敌!

其中固然有王锷轻敌的成分在,可封恪也足以自傲,毕竟两者相差了三个境界。

“哼哼,小畜生,放下手中的枪,莫要自误!伤了我一根毫毛,这秉山城虽大,将再也没有你的立锥之地。”王朗额头冒汗,嘴上却不示弱,出言威胁道。

封恪以行动回应,长枪再度前探了几分,直抵在王锷的喉结上。锋锐的枪尖微微刺破皮肤,渗出一滴殷虹的血珠。

颈部传来的轻痛,加上瞧见封恪眼神里的杀意,王锷慌了,后背霎时被冷汗湿透,他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再怎么说他也是温室里长大的花朵,面对生死时远无法同封恪一般镇定。要不是一丝理智残存着,早吓趴下了。

对峙了约莫半分钟,封恪收枪,头也不回的迈步离去,独留王锷一人神智恍惚地呆立原地,以至于没有发现封恪那轻颤的双手。

“小畜生,休要得意,我王锷在此立誓,必将你碎尸万段!”片刻后,回过神来的王锷面目狰狞,暴跳如雷地望着封恪的背影咆哮连连。

封恪嗤笑,一个外强中干的软脚虾罢了,纵使实力出众,也难堪大用,不足为虑。

随后,封恪与熊晋臣、冯玦汇合,两人各自有所收获。熊晋臣这厮果然说到做到,找了一杆足有丈二的血色长刀,重三百三十斤,与封恪的破澜长枪比也是不遑多让。

狞恶的长刀,配上熊晋臣那小山般的身躯,倒也真显露出了几分霸气,乐的这熊货笑得合不拢嘴。

而冯玦则是选了一把等身长的破军刀,刀柄半尺,刀身六尺,纤薄如翼,明显以速见长。名义上为刀,可通体笔直,末尾开尖刃,亦可以当剑驱使。

三人皆已选定,便不再停留,一起到仓门口入册登记。路上,熊晋臣两人不住的嘲笑封恪“人不大,心不小!”,想来他们也是被破澜长枪的重量给惊到了。

封恪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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